关于对银川市冷链物流示范项目拟支持企业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者:平台管理员; 创建时间:2018年4月27日
为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建设“绿色、高端、和谐、宜居”新银川,促进我市冷链物流发展,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冷链物流发展的工作通知》(财建〔2016〕318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冷链物流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191号)的精神,按照银川市商务局、财政局《关于申报冷链物流发展项目的通知》(银商局发〔2017〕263号)《关于印发银川市冷链物流发展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商局发〔2017〕262号)和《关于评定中央发展冷链物流示范项目的通知》(银商局发〔2018〕55号)要求,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各自辖区内申报银川市冷链物流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进行了评审并上报至我局。
根据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的项目,按照《关于对银川市冷链物流试点项目进行评审的通知》(银商局发〔2018〕93号)要求,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农牧局于4月20日邀请专家对各县(市)区报送的46个项目进行了评审,按照专家评审的综合得分情况,现将评审确定的拟支持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18年4月27日至5月4日(5个工作日)。
欢迎各单位、各部门依照上述文件对公示的拟支持企业进行监督评议,如对拟支持企业及项目存在问题需要反映的,可向银川市商务局或银川市财政局反映,所反映问题经查属实的,将取消企业及项目的扶持资格。为防止有人在项目公示期,假借银川市商务局、财政局名义进行电话欺诈活动,请各企业提高警惕,如遇到上述情况,及时与银川市商务局、财政局联系核实,谨防受骗。